沈阳跑腿公司简介图片(沈阳跑腿公司简介)
今天,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携手FM103.4生活广播《社会大哥大》节目
共同推出《助力营商》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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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请到的,
是沈阳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赫荣勃局长,
为大家详细介绍企业注册方面的最新政策信息!
五证合一究竟是哪五证?
网上申报该怎样办理?
“最多跑一次”到底是咋回事?
各种疑问现场解答!
如果您在企业注册、登记方面遇到问题,
那么下面梳理的这些内容,
就一定要看仔细喽!
一
关于“五证合一”
Q
什么是市场主体“五证合一”登记制度?
嘉宾解答: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自2016年10月1日起,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五证”就是指原来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合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Q
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后,登记程序有什么规定?
嘉宾解答: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后,就是按照“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请人办理登记注册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工商部门“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工商部门直接向申请人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及时将登记信息传递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统计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计部门不再另行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Q
“五证合一”的适用范围?

嘉宾解答:凡在沈阳市登记注册的各类内、外资企业。具体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这些市场主体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还有外国(或者地区)企业的常驻代表机构。
Q
什么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嘉宾解答: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该代码设计为18位,一个市场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
Q
各类企业如何办理“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嘉宾解答:2016年10月1日之后,申请设立登记时,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就是“五证合一”营业执照。2016年10月1日前设立的各类企业,可以直接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也可以在变更登记同时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关证照到期的随时都可以直接向原登记机关申请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已办理“三证合一”并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不需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
Q
办理“五证合一”换照,是否需要交回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嘉宾解答:办理“五证合一”时,需要交回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果丢失需公告声明作废;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则无需交回。
Q
本次换照收费吗?
嘉宾解答: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需要任何费用。
Q
“五证合一”后,未换发的证照可以使用到什么时候?
嘉宾解答:暂未办理“五证合一”的市场主体,其证照在2017年12月31日前继续有效,有关证照到期的可以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申请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到2018年1月1日起,未换发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Q
换发营业执照后,注册号变成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有相关证明文件?
嘉宾解答:市场主体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可以要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启用证明。
二
关于网上登记
Q
我们为什么要开发工商网上登记平台?
嘉宾解答: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登记管理的便利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按照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的要求,以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为主题,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我们沈阳市工商局本着多种登记方式并行,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分步实施,全面覆盖的原则,自年初以来,加快开发沈阳市工商局网上登记平台,并于5月19日在市行政审批大厅和自贸区开展了企业设立“网上登记”的试点。
Q
网上登记给申请人带来哪些方便?
嘉宾解答:企业网上登记,通过互联网实现企业外网申请—工作人员内网审核—审核结果外网反馈,实行网上登记最大程度方便申请人,由传统的“面对面”现场申请到“键对键”的网上登记,实现了全程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不受时间、地点、人员的限制,申请人可以随时随地提申请,足不出户即可领取营业执照,真正实现了工商注册便利化,让企业申请人和排队说Byebye。
Q
企业申请网上登记的基本程序是什么?或者说如何操作?操作时注意哪些事项?
嘉宾解答:申请人通过登录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上登记平台(http://218.61.71.154:16026/)或登录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点击“企业网上登记”进入申请页面。根据自身进度,选择不同业务类别,按照系统提示填报登记信息、提交申请材料。申请内容提交后,工作人员将在后台对提交的填报登记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以短信通知的方式告知申请人。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既可以自行前往办事大厅补交书式档案,也可以将书式档案邮寄至工商局。相应的申请人既可以选择到窗口领取营业执照,也可以选择邮寄接收营业执照。
Q
网上登记平台上线以来取得哪些成果以及下一步的打算?
嘉宾解答:上线后将有效解决企业来回往返跑腿多、排队等待时间长等问题,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同时,网上登记业务流程的透明和可追溯性,也将促进工商登记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和高效。截至目前,共受理网上申请238件,完成企业名称预先核准94件,核发企业营业执照39户。下一步,沈阳市工商局还将逐步探索解决申请材料电子签名身份认证等问题,尽快实现“零见面”的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让企业更便捷,工作更高效。
三
关于“七证合一”
Q
什么是“七证合一”登记制度?
嘉宾解答:“七证合一”登记是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证基础上,将公安部门核发的印章刻制备案证明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纳入到原有的五证合一系统,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的同时领取印章和银行账号。
Q
“七证合一”的适用范围?
嘉宾解答: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均可自愿申请办理“七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Q
“七证合一”为申请人带来哪些方便?
嘉宾解答:全面推行“七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采取“一窗受理、联动审批”模式,将简化市场准入手续,缩短审批时限,企业从设立登记到拿到企业印章,领到银行账户又公告前的19天压缩到7天。
四
关于“最多跑一次”
Q
今年6月24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通过对全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梳理、调整,形成企业和群众到政府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2017年6月底前,公布第一批事项清单;2017年9月底前,公布第二批事项清单。我们工商局“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有哪些?
嘉宾解答:按照“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从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努力实现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政府办事效率明显提高、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的指导思想,我们先后梳理出两批共15项清单。
第一批10项分别是内资公司(含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需国家局、省局核名的除外)、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含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需国家局、省局核名的除外)、外商投资企业(含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需国家局、省局核名的除外)、内资企业(集团)名称预先核准(需国家局、省局核名的除外)、外资企业(集团)名称预先核准(需国家局、省局核名的除外)、“五证合一”赋码换照、增领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遗失补领、集团登记证遗失补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遗失补领;
第二批5项分别是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简易注销、内资非公司企业法人简易注销、外商投资企业简易注销、中外合资企业简易注销、中外合作企业简易注销。
"最多跑一次"的意义不仅限于其内容本身,更是从服务、政策、制度、环境多方面优化政府供给。其最终目的,是通过政府自身改革,带来百姓、企业、政府的共赢局面。
实施“最多跑一次”事项以来,大大方便了企业,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也减少了申请人往返的成本和费用,受到企业的普遍赞誉。
五
关于贯彻“马上办”和“钉钉子”的精神
Q
日前,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在调研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以‘马上办’和‘钉钉子’的精神抓落实,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就贯彻‘马上办’和‘钉钉子’的精神,我们工商局有哪些举措?
嘉宾解答:我们市工商局在推动沈阳新一轮振兴发展中,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马上办”和“钉钉子”的精神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政务环境,促使行政审批全面提速,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的工作举措。
1. 企业名称预先申请“马上办”
对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当场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股权出质登记“马上办”
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的,申请人现场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3.备案事项“马上办”
对公司的章程、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公司清算组备案等事项,申请人现场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的,当场予以备案。
4.“五证合一”赋码换照“马上办”
简化证照办理流程,对登记企业申请“五证合一”的,实行“一套材料、一张表格、一个窗口”办理,申请人现场填写相关表格,当场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核发营业执照。

5.增、补领营业执照“马上办”
企业申请增领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的,提交材料齐全,当场发放营业执照。
6.广告发布登记“马上办”
对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等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广告发布单位,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申请当场受理、审核并发放准予广告发布登记通知书。
7.企业开业“网上登记”
对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的登记服务。
8.企业简易注销一次办理
对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且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全面实行简易注销登记改革,通过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行企业自主公示、网上交换信息、网上征集意见,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办。
9.企业登记一次办结
对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设立、变更的企业登记,对企业名称、住所、经营期限、股东(投资人)名称或姓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核准、一次办结。
10.法律法规未禁止的申请“一次性告知”
实行市场主体同规则、同待遇、降门槛,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法律法规未禁止的事项,依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许可的相关事项、依据、条件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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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邵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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